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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的新选择
发布时间:2016-02-21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2015年4月7日 第12 版)
  近年来,以创客为典型代表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在神州大地迅速兴起。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市场要活、创新要实、政策要宽,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市场主体创新的政策制度环境。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之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作为正在建设中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北京有责任、有条件乘势而上、积极作为,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众创空间,全力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顺势而为推动大众创业,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当前,中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时代已经开启。一方面,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推动了创新创业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的深刻变革,开源软硬件、3D打印等技术的出现,以及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都使得创新、创业不再是少部分人的权利和选择,创新已经走出了高校院所的围墙,成为大众的生活新方式、价值新取向。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门槛和成本进一步降低,极大地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热情。

  当前,一大批热衷于创意、创新、创业的年轻人,正紧跟数字技术改造传统制造的潮流,用自己的“桌面工厂”生产出一大批令人目不暇接、接地气、有市场的新型产品,颠覆着传统的制造方式、消费模式和投融资方式。创新创业已经成为这些年轻人选择的生活方式,如同旅途中的背包客,不惧路途曲折,克服重重困难,一路前行,过程一定是享受的。这段创新创业经历,也会成为他们宝贵的财富。

  面对创新创业大潮,作为政府科技部门,我们应顺势而为,为方兴未艾的“草根创新”添薪加火,让千千万万个市场细胞活跃起来,使大众创新创业成为稳增长的新动力、结构调整的新途径、创新驱动的新活力,打造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新引擎。

  提升“三种能力”,让众创空间成为大众创业的摇篮

  众创空间是适应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特点的新型创业服务机构,是创客与众筹、众包的结合空间,是创意、创业、创造与投资的结合空间。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对于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特别是培育以大学生为代表的各类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帮助创业者实现从“0”到“1”的飞跃,具有重要意义。

  众创空间既要积极打造创业场地、设施等方面的“硬实力”,也要着力增强组织、协调、服务等方面的“软实力”,不断提升服务创新创业活动的综合能力。

  一是创业承载能力。创业承载能力是指在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为团队、个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基本硬件支撑的能力,是众创空间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场地可以简陋,但必须有适合年轻人意愿的小环境,有空间、有网络,可以低成本实现“拎包入住”。

  二是支撑服务能力。支撑服务能力既包括物业、商务等方面的基础服务能力,也包括代办工商税务注册登记、财务记账、招聘人才、纳税申报、知识产权申请等方面的辅助服务能力,是众创空间应积极拓展的能力。创新创业团队、个人的需求具有个性化、多样性、差异化的特点,众创空间具备好的支撑服务能力,就能够帮助创新创业团队、个人在“创业摇篮”中起步。

  三是社会协作能力。创新创业是一个艰苦的过程,也是一段孤独求索的经历,更需要公众理解、群体支持、资源支撑。众创空间具有一定的社会协作能力,就能够将一群年龄相仿、目标相近、志向相同的创新创业者凝聚在一起,营造起相互切磋、相互启发、相互鼓励的“社区式”创新创业氛围。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科研资源、信息资源、社会投资等资源已突破地域限制,呈现出鲜明的流动性特征。众创空间能够在更大范围组织调配资源,就可以为创新创业个人和团队“加油助力”。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

  打造创新创业首选地是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要担当的责任之一。北京具有雄厚的人才基础、创新成果众多,一直以来都是创新创业的热土,诞生了一批又一批创新型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在国家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战略布局中,北京有基础、有能力也有责任担当起示范引领作用。

  发展众创空间,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层面也应积极作为,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营造适宜众创空间发展的政策环境,推进众创空间的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

  一是把众创空间作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众创空间是盘活全社会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加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途径,是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优势产业,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的重要选择。应将众创空间作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区域科技创新工作同步部署、协同推进,充分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方面的作用,为众创空间的发展保驾护航。应准确把握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积极培育极客、创客等创新文化,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文化创新方面先人一步、快人一拍,让众创空间成为新兴企业、技术、产品、产业、模式、文化的发源地和辐射源。

  二是加强对众创空间的分类引导。大力推动以社会力量为主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对传统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引导其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和完善运营机制和业务模式,适应创新创业新需求。对培训辅导、创业投资等专业化机构,行业领军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等,支持其盘活现有闲置厂房、设备等资源,或与传统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合作,参与众创空间建设。

  三是营造众创空间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结合首都创新券制度、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等现有政策资源,支持众创空间开展信息咨询、创业交流、培训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对入驻众创空间创业团队的房租、宽带接入、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费用适当进行补贴。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在创业服务机构相对密集的区域推进众创空间聚集区建设,搭建信息网络、小型制造空间等软硬件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挖掘优秀的创业项目及团队。鼓励科学家、企业家成为创新创业志愿辅导员。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展示推介众创空间典型模式、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广泛传播创业文化,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众创空间成为创新创业的新选择。

  (作者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闫傲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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