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7- 12- 04 信息来源: 市科委人教处 字体:[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38号)要求,经北京市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正式推荐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等4家单位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龚维幂等3人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1.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促进处;

3.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4.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

1.龚维幂,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副处长(副处级);

2.闫兆宇,北京市顺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宣传科科长(正科级);

3.崔春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综合科科长(正科级)。

现对以上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正式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15344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事教育处

邮编:100195

附件: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事迹简介.pdf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促进处事迹简介.pdf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事迹简介.pdf

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事迹简介.pdf

龚维幂事迹简介.pdf

闫兆宇事迹简介.pdf

崔春雷事迹简介.pdf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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