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1100027000110000000000000021223100 | 咨询电话 | (010)66188227(国家科学技术奖)、66158339(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合作项目)、66150197(人才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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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科学技术奖、人才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相关领域科技计划(专项)等国家级事项(初审) |
监督电话 | (010)66188227(国家科学技术奖)、66153445 |
实施机关 | 市科委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机关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其他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事项类型 | 其他职权 | 预约办理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 | 网上支付 | 否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承诺办结时限 | 按照当年国家相关事项通知要求时限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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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 |
申报途径 |
窗口申报网上申报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6188227、66156268、66158339、66153439 |
中介服务 | 无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权限划分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行使内容 | 本级办理 | 通办范围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运行系统 | 无 |
实施主体 | 市科委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行政法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依据名称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5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五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由下列单位和个人推荐:(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第十六条 推荐的单位和个人限额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推荐时,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 |
【部门规章】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依据名称 | 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科学技术部令第1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六条 奖励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一)、(二)、(三)所列推荐单位的推荐工作,由其科学技术主管机构负责。 第五十九条 符合奖励条例第十五条及本细则规定的推荐单位和推荐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奖励办公室提交推荐书及相关材料。奖励办公室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不予受理并退回推荐单位或推荐人。 |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科发外〔2011〕376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七条国合专项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为有关地方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际科技合作或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合作项目的组织推荐和实施监督与管理,对所推荐合作信息及项目建议的真实、有效性和项目目标的完成及实施效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一)通过对国内技术需求和国外合作资源,以及合作基础的调查分析,提出有关项目合作建议;(二)负责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推荐;(三)协助科技部审核并与项目承担单位共同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负责落实项目约定的自筹经费和其他配套条件;(四)指导和监督项目承担单位的实施项目,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重大事项调整等提出审查意见;(五)接受科技部委托,承担项目检查和验收组织工作;(六)对合作涉及的技术实行知识产权、保密等管理,推动合作成果的保护、应用和转化,维护各方权益。 |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会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科发基〔2008〕539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 第一项: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和政策,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第八条第二项: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二)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重点实验室管理细则,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第八条第三项: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三)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第八条第四项: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四)落实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第一十一条:科技部公开发布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由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科发外〔2011〕316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条件和程序(一)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并取得显著合作成效及示范影响力,依托国内各类机构建立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国合基地建设全国布局、统筹发展的基础性力量。申报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机构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承担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研发方向与《规划纲要》中确立的重点领域相一致; 2、具有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队伍、渠道和资金来源,设有专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3、具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积极在现有合作基础上不断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深化合作内涵; 4、已取得显著的国际科技合作成效,合作成果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人才引进成效明显; 5、对本地区、本领域或本行业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负责认定,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机构结合取得的国际科技合作成效,以及自身的国际合作需求和发展目标,根据隶属或属地关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市、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提出申请; 2、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根据部门或地方推荐意见,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申报机构进行考核; 3、根据认定标准并参考专家意见和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虑全国整体布局和各单位具体情况,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文进行认定并授牌。 |
【规范性文件】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制定机关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
依据名称 |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发〔2010〕6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到2020年,研发人员总量达到380万人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4万人左右。 |
【规范性文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依据名称 |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科发计字〔1993〕060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条 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由国家科委根据国情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安排。有关部(委)或地方科委对工程中心的组织实施与协调管理。第八条第一项:国家科委每年根据“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组织立项,编制并下达年度工程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一)根据国家科委发布的工程中心组建规划或其他有关指导文件,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依托单位按照规定格式填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申请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并向国家科委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