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富龙腾飞实验动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发布日期: 2016- 08- 29 字体:[ ]

【职权名称】对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科罚字[2015]1号

【处罚事由】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

【处罚依据】《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北京市科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2016年版)》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富龙腾飞实验动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注册号110111604058413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剑

【处罚结果】暂扣许可证

【处罚决定日期】2015年12月22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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