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富龙腾飞实验动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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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对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科罚字[2015]1号 【处罚事由】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 【处罚依据】《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北京市科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2016年版)》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富龙腾飞实验动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注册号110111604058413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剑 【处罚结果】暂扣许可证 【处罚决定日期】2015年12月22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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